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度机电产品品牌(供应商)第一批入围已由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批准,资金来源为 自筹 ,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告邀请形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隶属于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的高新技术企业,现针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行业中部分设备(产品)确定品牌库入围单位,一年内出现供货需求时,采购人将向本次入围品牌的供应商发出采购委托单,通过询价等方式,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当次采购设备(产品)的供应商。
2.2采购内容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所用的部分设备(产品),分为以下5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对多个合同包进行响应,并可以成为多个合同包的入围供应商,但同一供应商不允许在同一合同包里提交多种方案。供应商在同一合同包中只允许选用一种品牌(供应商应根据市场占有率、设备质量等方面考虑,提供优质的有竞争力的品牌)。
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 |
设备品目分类 |
1 |
省级视频云平台软件 |
2 |
视频上云网关 |
3 |
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
4 |
公有云租用 |
5 |
磁盘阵列 |
注:合同包5为补充入围,已入围供应商无需参与报名。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合格供应商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根据框架协议谈判确定)。
2.5此次询比仅限于艾特斯设备材料选型工作,入围供应商在艾特斯后期采购中可优先考虑;
2.6本次报价作为艾特斯后期工程项目选型和后期采购参考,实际发生供货时,供货单价根据询价或谈判等方式最终确定。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或代理商,供应商经营范围包含所参与合同包的设备(产品);
3.2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参与合同包对应产品厂商授权书(同一品牌可以对多家代理商进行授权);
3.3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5月1日-2020年5月1日)内累计成功应用的业绩,合同金额/数量不低于下表中“合同金额/数量”。
产品业绩要求表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合同金额/数量 |
备注 |
1 |
省级视频云平台软件 |
3套 |
6000点/套 |
2 |
视频上云网关 |
50套 |
|
3 |
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
3套 |
6000点/套 |
4 |
公有云租用 |
1000万 |
|
5 |
磁盘阵列 |
80万 |
(注: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中包含的除以上产品外的其他产品不计入评审产品的供货数量中;以上业绩中产品的品牌应为供应商为本次入围提供的品牌,可以为所选用品牌厂商直接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的业绩,也可以为该品牌授权的任一代理商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供货的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2017年5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7年5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此次入围项目中合同包5为补充入围,已在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机电产品品牌(供应商)第一批入围项目第4合同包(数据存储阵列)入围的供应商无需再次报名参与。2019年度机电产品品牌(供应商)第一批入围项目第4合同包入围结果可在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网站公示信息中查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文件发售及截止时间: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购买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须使用“地铁咨询招标”小程序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操作过程为:
1)点击微信“发现”,选择“小程序”,搜索“地铁咨询招标”,登陆后分别编辑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并进行保存。
2)请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ydtgczx@163.com,邮件标题为:XX公司报名资料,邮件正文中写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相关资料包括:
供应商为制造商: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为代理商: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所参与合同包对应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上操作完成后请拨打电话024-83385911,83733408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及后续付款的操作。
4.3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合同包,询比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sydtgczx@163.com),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日8:30时,地点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1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83738851
邮 箱:chenhy@lnats.com
采购代理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孙鹏、孙盟
电 话:024—83733408、83733406
传 真:024—83738988
电子信箱:sydtgczx@163.com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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